涉不當轉介病人及偷藥 3明愛前醫生被控行為失當押下月20日再訊

2018-11-30 13:03

醫管局轄下明愛醫院3名前全職及兼職眼科醫生,涉嫌轉介醫管局病人到私家眼科診所,又疑盜竊醫管局藥物,3人被控串謀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4罪,案件今在西九龍法院提訊,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下月20日再訊,將案轉介區域法院處理。

被告為邱承建,39歲,朱東恒,42歲,同為醫管局轄下明愛醫院前全職醫生;及朱東麒,45歲,明愛醫院前兼職醫生。

邱承建、朱東麒及朱東恒同被控一項串謀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邱承建及朱東麒另被控一項相類罪名,而朱東麒及朱東恒亦被控一項相類罪名。

邱承建於案發時為醫管局轄下明愛醫院眼科部(明愛眼科部)全職醫生。朱東麒自2011年8月起出任明愛眼科部兼職醫生,而其弟朱東恒則由2016年5月起由全職轉任兼職明愛眼科部醫生。朱氐兄弟亦在尖沙咀經營一所私家眼科診所。

邱承建及朱氐兄弟於服務明愛眼科部期間,其中一項職責是提供眼科臨床及專科服務。在臨床服務方面,他們會治療病人,記錄其診斷及管理其醫療紀錄。

其中兩項控罪指邱承建、朱東麒及/或朱東恒涉嫌於2012年1月4日至2016年6月21日期間,一同串謀使邱承建在執行其公職過程中或在與其公職有關的事上,無合理辯解或理由而故意作出不當行為,即:

(i) 轉介那些由他於明愛醫院診治的病人到該尖沙咀診所並改向朱東麒及/或朱東恒尋求診治,違反醫管局有關《轉介病人接受私營醫療服務的一般指引》;

(ii) 向朱東麒及/或朱東恒披露該些病人的資料及紀錄,違反醫管局有關處理病人個人資料及紀錄的政策;及

(iii) 在該尖沙咀診所從事外間工作,違反醫管局有關員工從事外間工作的政策。

另一項控罪指朱東麒及朱東恒涉嫌於2012年1月4日至於2016年6月8日期間,一同串謀使朱東恒在執行其公職過程中或在與其公職有關的事上,無合理辯解或理由而故意作出不當行為,即:

(i) 轉介那些由他於明愛醫院診治的病人到該尖沙咀診所並改向朱東麒尋求診治,違反醫管局有關《轉介病人接受私營醫療服務的一般指引》;及

(ii) 向朱東麒披露該些病人的資料及紀錄,違反醫管局有關處理病人個人資料及紀錄的政策。

餘下一項控罪指邱承建涉嫌於2016年5月26日從醫管局偷竊29瓶滴眼劑及9支眼藥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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