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案】九被告否認控罪 鍾耀華:何罪之有
2018-11-19 10:41
「佔中三子」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同被控一項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3子被控於2013年3月左右至2014年12月2日期間與其他人串謀,透過中環公眾地方及道路或中環鄰近道路的非法阻礙,而對公眾造成妨擾。
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陳淑莊、邵家臻、鍾耀華及張秀賢同被控一項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以及一項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即於2014年9月27至28日在金鐘添美道非法煽惑金鐘添美道在場人士藉非法阻礙添美道公眾地方及道路和附近公眾地方及道路,並非法煽惑金鐘添美道在場人士煽惑他人藉非法阻礙添美道公眾地方及道路和附近公眾地方及道路,而對公眾造成妨擾。
黃浩銘則控一項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以及一項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即於2014年9月28日在金鐘分域碼頭街非法煽惑金鐘分域碼頭街在場人士,並非法煽惑金鐘分域碼頭街在場人士煽惑他人藉非法阻礙金鐘分域碼頭街車路,而對公眾造成妨擾。李永達則被控一項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李被控於2014年9月28日在金鐘夏慤道近添美道非法煽惑夏慤道及添美道在場人士藉非法阻礙夏慤道行車路,而對公眾造成妨擾。
9名被告答辯時均否認所有控罪,被告鍾耀華聞畢控罪後回答「何罪之有呢,不認罪」,被告黃浩銘聞畢控罪後則回答「我要真普選,雨傘運動無罪,黃浩銘不認罪」。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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