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人夫以性愛片威脅 台女被迫上床兼付44萬封口費

2018-10-28 16:11

示意圖。網圖
示意圖。網圖

台灣新北一名女子與41歲前同事交往後,發現對方隱瞞已婚事實,遂提出分手。怎料反被對方以公開性愛影片作威脅,除被迫與對方繼續交往、發生逾150次性行為外,更付出170萬元新台幣(約44萬港元)封口費。

女受害人小芬與姓林的工程師曾在同一公司任職,期間林男對小芬照顧有加,兩人隨即墮入愛河。惟交往一年後,小芬發現林男隱瞞已婚事實,隨即提出分手及辭職。

豈料林男謊稱妻子知道自己外遇,要求小芬繼續交往,更揚言要公開兩人性愛影片,恐嚇小芬會背上妨害家庭的罪名,逼使小芬付170萬元封口費。

兩人關係持續3年,期間林男威脅小芬發生性關係,次數多達150次。小芬在身心俱疲下向友人訴苦,友人連忙帶他到警局報案,才揭發事件。小芬供稱,兩人至少兩星期發生一次性行為,有時要自行前往林男指定的汽車旅館,林男甚至會趁妻子出差,直接將自己帶回家。

警方事後依妨害性自主、恐嚇取財及強制等罪,將林男移送法辦。不過,林男否認自己犯案,強調兩人是男女朋友關係,自己從未恐嚇或勉強小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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