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毓民掟杯案上訴得直獲撤控 律政司不上訴

2018-10-26 10:23

前立法會議員黃毓民於14年7月初在立法會特首答問大會中,向梁振英掟玻璃杯,黃在裁判法院經審訊後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被判監兩星期。黃不服定罪向高院上訴,上月獲判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判刑。律政司發言人表示,不會就該案提出上訴。

律政司發言人稱,在考慮法官的判決理據和主控官報告後,認為並沒有法律基礎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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