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毓民掟杯案上訴得直獲撤控 律政司不上訴 2018-10-26 10:23 高院原訟庭法官早前宣布黃毓民上訴得直,撤銷他的定罪和監禁刑期。 資料圖片 Previous Next 前立法會議員黃毓民於14年7月初在立法會特首答問大會中,向梁振英掟玻璃杯,黃在裁判法院經審訊後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被判監兩星期。黃不服定罪向高院上訴,上月獲判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判刑。律政司發言人表示,不會就該案提出上訴。 律政司發言人稱,在考慮法官的判決理據和主控官報告後,認為並沒有法律基礎提出上訴。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涉收兩男$2100茶錢介紹工作 焊接工准$2000保釋下月再訊 下一篇 第三季施工量挫八成 未來4年一手樓潛在供應維持9.3萬個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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