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吉布再被加控6項違反信託罪 共負38項罪名
2018-10-25 20:00
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布再被加控罪名,周四早上連同財政部前任秘書長阿卜杜拉(Mohamad Irwan Serigar Abdullah)被落案控以6項違反信託罪名,涉及款項達到66.4億馬幣(逾124億港元)。對外情報部前主管哈米(Hasanah Abdul Hami)也被控挪用1210萬美元(9400多萬港元)公款罪名,等候審訊。
連同這新加的6項控罪,自從納吉布今年中在大選中落敗及下台以來,他總共被控以38項罪名,包括貪污、違反信託及洗黑錢等,大多與一馬基金幣案有關。
納吉布和阿卜杜拉均被控於2016年期間至2017年12月期間,非法挪用政府公款,兩人均否認控罪。納吉布的代表律師批評控方所提出的新指控愚蠢,指控罪中所涉及的款項只是轉帳,以應付一些急迫的項目所需,以及中國支持的鐵路工程和兩項氣體輸送管項目。他又表示,納吉布和阿卜杜拉當年只是作出行政決定,重新調撥款項,避免出現可能引致嚴重金融後果的債務違約。
另外,哈米被控於今年5月9日大選之前數星期,非法挪用公款1210萬美元。他同樣否認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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