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劉小麗陳浩天事件 林鄭:廿三條立法不能長期不做

2018-10-14 14:51

左起:陳浩天、林鄭月娥、劉小麗。
左起:陳浩天、林鄭月娥、劉小麗。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明,為涉及國家安全的基本法廿三條立法是憲制要求,不能長期不做。她表示,政府內部雖未正式啟動有關工作,但會謹慎地去做研究。

林鄭月娥中午出席一電視節目,回應劉小麗和陳浩天事件時表示,發生了一些事件後,政府不能視若無睹。她預計取締香港民族黨被後定會有後續,如需面對司法挑戰等,因此港府會審時度勢,觀察發展後才決定應對方法。

在「自決」問題上,林鄭月娥認為生活上的自決當然無問題,但若放諸立法會選舉,選舉主任在收集證據後若發現「自決」有自己決定離開中華人民共和國等意思,便不能信納有關的參選人擁護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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