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成立工程委員會監察百億元項目 涵蓋材料施工流程不合規情況
2018-10-09 22:00
港鐵公布由獨立非執董為主席的工程委員會,所涉及的職責範圍。當中文件強調委員會成員須由董事局委任,並由至少四名非執行董事組成,而 過半數成員須為本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
該新成立的委員會,將監察港鐵在香港及香港以外的任何涉及設計或建造工程、且涉資金額超逾 100 億港元或等值外幣的資本性工程項目,而有關金額應由委員會每年審議並獲董事局批准。此外,如相關工程項目之整體施工計劃出現四個月或以上的延期,該委員會亦會進行監督。在進行上述工作時,委員會亦會從施工計劃及成本角度檢視此類項目的進度,及檢視對此類項目在品質、交付及管理上可能產生重大影響的事項。
另外,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包括港鐵用以監管和管理項目的流程和規程以及有關材料、施工和流程不合規的情況,亦會核查此類項目是否具備足夠的資源及獲得充分監管。同時監管企業傳訊策略及規程,以及危機管理方案,亦屬委員會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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