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銅鑼灣攔巴士罪成 官斥本末倒置:誇大被剝奪上車資格

2018-10-09 18:00

女被告伍嘉儀(藍衫)與男被告王曦彥。資料圖片
女被告伍嘉儀(藍衫)與男被告王曦彥。資料圖片

一對情侶於去年十月疑因「送車尾」,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試圖截停巴士致交通阻塞,更涉襲擊勸阻的男途人。兩被告早前均否認控罪,陳姵妏暫委裁判官今午於東區法院裁定二人在公眾地方或交通造成阻礙罪成,男被告襲擊罪不成立。案件將押後至本月30日判刑以索取感化報告及社會服務令,續獲以1000元及500元保釋。

兩名被告30歲王曦彥與32歲伍嘉儀曾言攔截巴士是為了要司機當面道歉,立即為自己討回公道,惟裁判官指二人是誇大了被剝奪的上車資格。呈堂片段得知二人在車頭前的動作無意溝通,甚至背對巴士,亦曾大聲對司機說「叫你公司嚟同我解釋」甚至對伍說要「塞埋隔離條線」,亦非要與司機對話。另外,對於司機拒絕讓二人上車,而導致阻塞行車線為司機的責任,裁判官認為是本末倒置,稱巴士司機阻礙交通是了無基礙的說法。控方在無疑點下成功舉證,裁定二人阻礙交通罪成。

男途人梁偉強庭上曾供稱當時想勸兩名被告走回行人路,期間與王發生拉扯,兩人均失平衡跌坐在地,同意王不是襲擊他,梁亦指自己無受傷,當時亦被王騎著亦無受驚,了解到王非意圖襲擊,故罪名不成立。

女被告無律師代表,自行求情時聲音顫抖,期間亦大聲嘆氣,其表示早與丈夫分居,須要獨力照顧7歲的女兒,稱「知道自己要謹慎行事」,表示不會再犯。

法庭記者:陳楚琨

建立時間:1640
更新時間:1759

兩被告王曦彥(右)及伍嘉儀。資料圖片
兩被告王曦彥(右)及伍嘉儀。資料圖片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