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尼亞公投修改婚姻定義 「配偶」改成「一男一女」
2018-10-06 18:24
羅馬尼亞周六起一連兩日舉行公投,以決定是否修憲,把婚姻中「配偶」一詞改為「一男一女」,旨在釐清「家庭」定義是局限於異性戀夫妻之間。LGBT(男女同志、雙性戀、跨性別者)人士則認為,這場公投助長了恐同和仇恨。
這項公投由保守團體家庭聯盟發起,獲得東正教及其他教會團體支持,全國合資格投票的國民近1900萬人。而公投投票率須達30%,或超過500萬人投票,才具效力。
今次公投旨在修改憲法,重新界定婚姻定義,將現時憲法所用的「配偶」一詞,改為「一男一女」,目的是將「家庭」定義局限在異性戀夫妻之間。
羅馬尼亞是傳統的東正教國家,長久以來不認同LGBT族群,甚至到了廿一世紀才將同性戀除罪化。現時當地並不准許同性婚姻、或同性之間的民事伴侶關係,也不承認那些在國外進行的同性婚姻或民事伴侶。
為確保公投過關,羅馬尼亞政府已竭盡全力,像是將投票率門檻從50%降至30%,並同意進行兩天投票。
部分競選海報和廣告呼籲人們投下「Yes」的贊成票來捍衛家庭價值,否則將承受同性伴侶竊取或收養他們孩子的風險。有一則廣告中說,如果你投下「No」,那麼男人就可以和樹木結婚了。
家庭聯盟早前遞交了300萬人聯署的請願,要求修憲。家庭聯盟發言人強調,修憲並不是針對LGBT人士,亦不是對他們有任何意見。
但LGBT團體則杯葛今次公投,指公投令LGBT變成二等公民,失去法律的保障,更令LGBT社群遭全國性仇視。
引發今次公投的是一對美國及羅馬尼亞同性伴侶,他們要求當局承認他們在比利時登記的婚姻,讓兩人可一起在羅馬尼亞居住。
歐洲法院曾在6月針對該案宣布,歐盟公民的同性伴侶(不論國籍)擁有在任一成員國的居住權,即使是不承認同性戀的國家。
羅馬尼亞憲法法院早前亦依據此判決作出裁定。國際特赦組織批評公投違反國際人權標準,歧視同性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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