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男網售迷你槍形鑰匙扣被捕惹爭議 警鑑定為槍枝
2018-10-02 11:45
福建一名男子因在網上出售長約4cm的迷你槍形鑰匙扣,被遼寧鞍山鐵西公安分局跨省拘捕,涉嫌非法買賣槍支罪被刑事拘留。鞍山市鐵西公安分局指經鑑定認定為槍枝,但事件引發爭議。
今年7月31日,這名男子章華從福建家中被遼寧鞍山警方帶走。家屬收到的拘留通知書顯示,他因涉嫌非法買賣槍支罪,被遼寧鞍山市公安局鐵西公安分局刑事拘留,至今超過兩個月仍被羈押。
章妻指,他們銷售的是迷你槍形鑰匙扣,主要用於收藏,售價幾百元不等,雖然它具備了擊發功能,可以擊發,但他們沒有做過什麼火藥彈藥之類的,就是一個用於收藏的,小小的鑰匙扣挂件。這是幾年前丈夫在國外帶回一個迷你槍形鑰匙扣,找到國內代工廠進行複製加工,並在網上進行銷售。此鑰匙扣長4cm,約為中指一半大小,僅僅是被當作飾品收藏交易,從未發生過傷人事件。
2015年8月尾,廈門警方曾對此鑰匙扣進行過檢查,並告知這種產品作為鑰匙扣銷售沒有問題。章妻不解的是,自己和丈夫都是福建人,為何丈夫會被遼寧省的警方帶走。
章華的代表律師楊衞華指,此案值得大家關注的是,多大的槍可以稱之為槍:「這幾年仿真槍者引起社會一定爭議,一般仿真槍在爭議1.8焦耳/平方厘米的槍枝認定標準是否合理,涉及標準是否合理。而這個案件涉及的是多大的槍形,可以稱之為槍。」本案中涉及的槍支全長只有4厘米,它的彈只有2毫米不到,這麼小的東西能不能稱之為槍,去機械地適用1.8的標準去判斷,這是一個值得討論的問題。
鞍山市鐵西公安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警方出具了中國刑事警察學院物證鑑定中心的鑑定報告,鑑定結論認為,送檢的槍形鑰匙扣是以火藥為動力自製袖珍轉輪手槍,屬於非軍用槍枝,具有射擊功能,認定為槍支。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涉案的福建男子涉嫌非法買賣槍枝罪,根據法律規定,警方應予以嚴厲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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