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荒者指控無理充公財物 食環署:時限過後仍未移走
2018-09-30 17:01
facebook專頁「拾平台」指控食環署無理充公拾荒者財物。涉事的拾荒者英姐表示希望討回公道,食環署則表示收到公眾地方被雜物阻礙的投訴,當局限時對方清理,惟有關物品於限時過後仍未移走,於是在當日採取行動。
「拾平台」表示,拾荒者英姐於昨午約12點,在土瓜灣落山道近長寧街的鐵欄杆位置視察放置的「鐵車仔」,當時沒有食環職員放置或張貼任何告示要求街坊將鐵車移走,後至下午約2時,拾荒者回到原本位置發現不見了「鐵車仔」,並遺下鎖住車仔的鐵鏈鎖頭。有在附近的拾荒者蔡先生稱,親眼目睹於英姐回來之前,有2名男性食環署職員 (當中有一名是穿著便服,一名是穿著制服) 在沒有任何警告及張貼告示下 (移走障礙物通知書 - 俗稱黃紙),使用工具強行剪掉街坊用來鎖住車仔的鐵鏈,並且遺下被剪掉的鎖頭其中一部分。
英姐希望討回公道,並強烈譴責食環署違反程序公義,沒有按照正常執法指引及步驟而無理充公個人財物。「拾平台」強烈要求食環署解釋執法不公的原因和當時執法經過,質疑食環署職員在執法過程中若未有按程序公義處理等如偷竊個人 (2名拾荒者) 財物。又懷疑於該區經常出現食環職員於沒有警告及張貼告示下強行充公拾荒者的維生工具。「拾平台」表示,會與拾荒者一起追討到底,要求署方盡快給予合理的解釋及立即歸還財物 (「鐵車仔」) 予拾荒者。
食環署表示,近日收到落山道近長寧街有雜物擺放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的投訴,經視察後證實有關雜物妨礙清掃工作,於是在昨早9時36分於有關物品 (2架手推車) 上張貼「移走障礙物通知書」,要求物主於4小時內將有關物品移走。由於有關物品在限時過後仍未移走,當局於同日下午約2時30分將其移走。該署又指,現時法例並無豁免某些人士不受檢控,前線人員會按實際情況,根據署方發出的工作指引採取合適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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