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原副主席姚剛受賄囚18年
2018-09-28 21:31
中國證監會原副主席姚剛受賄、內幕交易案在河北一審宣判。姚剛因受賄近7000萬元(人民幣,下同)被判有期徒刑15年,內幕交易罪被判有期徒刑6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8年,處罰1100萬元。
姚剛歷任國泰君安副董事長、中證監發行監管部主任、中證監主席助理兼發行監管部主任等職。2015年7、8月內地爆發股災期間,姚剛參與救市工作,同年11月被查。內地傳媒曾報道,姚剛疑似與山西老鄉、落馬的全國政協原副主席令計劃的家族有瓜葛。他與令計劃弟弟令完成有共同的高爾夫球愛好,令完成投資的6家創業板公司,均在姚剛治下通過發行審核。
案件在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現年56歲、滿頭白髮的姚剛站在被告席上。法院判決稱,經查:06年至15年,姚剛利用職權,為相關單位在併購重組、股份轉讓過程中股票停復牌、避免被行政處罰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通過其親屬收受財物共6961萬元。
判決書又指07年1月至4月,姚剛利用擔任證監會主席助理兼發行監管部主任的職務便利,獲悉相關公司重組上市的內幕信息,使用由其實際控制的他人股票賬戶在關聯股票停牌前買入,復牌後賣出,非法獲利2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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