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諾聆訊前暫停時代廣場演出 演唱者:無諗過做街頭表演要上法庭

2018-09-28 12:41

李冠傑。
李冠傑。

銅鑼灣時代廣場的管理公司本周一入稟高等法院,控告街頭表演組織「City Echo」創辦人李冠傑和其他表演者阻塞通道及製造噪音,要求法庭頒令禁止他們佔用時代廣場的公共空間,並賠償管理公司損失。案件今早提訊,管理公司一方透露,李冠傑已承諾在禁制令聆訊前,暫停所有在時代廣場公共空間舉行的演出。李在庭外透露,將就禁制令作抗辯,並會於今日稍後時間透過社交媒體通知公眾,「City Echo」的表演者或移師其他地方演出。

兩年前成立「City Echo」的李冠傑今早出庭旁聽聆訊,他在法院外坦言對突如其來的訴訟感到意外和受壓,現將另覓其他地方推廣街頭音樂。據他認知,時代廣場職員自上月旺角行人專用區「殺街」後,在公共空間張貼公契,但未知其針對的對象為誰。李曾欲與保安員商討,惟對方以立場不同為由拒絕溝通,僅透過律師發警告信,並勸喻「City Echo」在內的表演者離開。

李續指自己非富裕人士,將申請法律援助應付官司,他亦擔心申請不獲批准。他說:「我從來無諗過,原來去做藝術表演或者街頭表演呢樣嘢,係要上法庭,似乎係有機會承受一個龐大嘅律師費用。」

原告時代廣場有限公司在入稟狀中,定明次被告是任何非法在時代廣場公共空間作街頭音樂表演的人士,或任何與表演有關連、卻在公共空間擺放障礙物或導致阻塞的人士。原告方今早申請以其他方式將傳訊令狀送達此等被告,法官下令將傳訊令狀及與本案禁制令申請有關的通告,張貼在時代廣場公共空間的當眼處,並分別刊登在一份本地中文報章及英文報章,管理公司亦會將相關文件上載至時代廣場的網頁上。

法官重申現階段並未批出任何禁制令,但將於下周五聆訊中,聽取控辯雙方就次被告的處理方式的陳辭。

法庭記者:黃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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