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用員工證帶內地親戚入迪士尼 兼職工認串謀詐騙罪親友罰款$3000

2018-09-14 11:49

姓周被告被控於今年8月,以員工證先讓親友從員工通道進入迪士尼,其後再「拍卡」讓自己進入樂園。
姓周被告被控於今年8月,以員工證先讓親友從員工通道進入迪士尼,其後再「拍卡」讓自己進入樂園。

在迪士尼任兼職員工的18歲學生涉於今年8月以員工證,讓從內地來港旅遊的親戚進入迪士尼,二人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內地親戚被判罰款3000元,裁判官另將案件押至9月20日以待取兼職迪士尼員工的感化報告。

被告依次為16歲持雙程證來港的黃姓女童及18歲周相明,二人被控於今年8月15日,周以員工證先讓黃從員工通道進入迪士尼,其後再「拍卡」讓自己進入樂園,保安員發現周的員工號碼先後兩次出現在通道控制系統,將二人截停並要求出示員工證,黃自稱沒有帶員工證,及後周承認黃並不是樂園員工。

辯方求情指二人只為慳錢起貪念,欲以員工證進入樂園,二人均為學生,另指黃以遊客身分來港,二人承認控罪節省法庭時間,望可判以較輕刑罰。

法庭記者:黎嘉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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