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小剛發聲明沒逃稅 崔永元:你的罪惡都在我的抽屜裏
2018-09-10 11:41
內地女星范冰冰遭主持人崔永元在5月踢爆的「陰陽合約」事件中,成為逃稅追查對象。當時范冰冰被指演出馮小剛執導的電影《手機2》合約有問題,指劇組提供兩份合約,一份金額較小的用來報稅,另一份較高金額的才是真正收取的酬金。
馮小剛於7月就此事於微博發長文,否認有陰陽合約同時,還斥崔永元「臆造事實」,但隨後又刪除了文章,也不再回應。隨著范冰冰神隱了3個月,已被捕入獄等傳言四起,最近就傳出馮小剛已被通緝,馮昨日終於再發聲明,怒斥:「所有處心積慮給我造謠,無中生有,顛倒黑白,混淆是非,惡意中傷的公號和平台,你們已經不僅是喪心病狂了,你們已經到了徹底藐視法律保護公民名譽權的程度。」並重申:「我沒有所謂的陰陽合同,更沒有偷逃稅。」他例出證據,最後霸氣說:「那些網絡暴徒,你們對我仇恨由何而來?我傷害過你們嗎?你們能按住怒火問問自己嗎?我警告那些造謠惑眾的公號,不要煽動和綁架民間的戾氣,拿影視行業當出氣筒,這很卑鄙。」
至於崔永元則轉發馮小剛的發文,說:「據說這是馮褲子發的微博,用了誇張的手法,你哪有這麼好。你的罪惡都在我的抽屜裏,靜待手機2上映,到時配合你宣傳。」
馮小剛微博全文:
所有處心積慮給我造謠,無中生有,顛倒黑白,混淆是非,惡意中傷的公號和平台,你們已經不僅是喪心病狂了,你們已經到了徹底藐視法律保護公民名譽權的程度。如果我們確是踐行以法治國的理念,那麼這些人又怎能如此肆無忌憚?那些不明真相的跟著起哄的,我沒有所謂的陰陽合同,更沒有偷逃稅。這是有據可查的。我們的《美拉傳媒》每年納稅幾千萬,我納過的個人所得稅累計數億,加上我拍攝影片的總票房五十多億,製片公司和院線所交納十幾億稅費,按照國家最低貧困線補助每月八百元的標準計算,我和相關的企業為國家分擔了多少困難,救濟了多少貧困人口?創作上,我近十年以來拍攝的《集結號》《唐山大地震》《一九四二》《我不是潘金蓮》《芳華》,哪一部是娛樂至上奔著搶錢去的?這五部電影沒有一部主角的片酬超過五百萬。那些網絡暴徒,你們對我仇恨由何而來?我傷害過你們嗎?你們能按住怒火問問自己嗎?我警告那些造謠惑眾的公號,不要煽動和綁架民間的戾氣,拿影視行業當出氣筒,這很卑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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