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哥感冒藥駕 失控撞兩人捲入車底
2018-09-07 11:08
日前,羅湖一名的士司機涉嫌藥駕,因帶病開車導致行駛過程中昏迷,將兩名行人撞倒壓在車底。
8月24日凌晨三點半,在羅湖區向西路金鼎大廈路段發生一宗藥駕案,一輛的士正常行駛中突然失控,將兩名在路中間等候的士的行人推行數米,直至將兩人碾壓到車輪底才停了下來。事故發生之後,的士司機沒有任何反應,周邊的市民趕緊上前幫忙抬車。隨後,救護車趕到現場,將兩名傷者,以及的士司機李某一同送往醫院進行搶救。事故最終造成兩名行人鄭某臀部粉碎性骨折、謝某左小腿骨折。
經過調查了解,司機在事故的三天前已經感冒,打了針覺得沒事,就選擇繼續上班。
從車內的汽車錄像可見,的士司機在出事前確實已經陷入了昏迷狀態,對車輛毫無控制能力。
羅湖交警指,這是一宗交通意外,司機是因為心肌梗塞,突然間發病,然後就失去了意識。的士司機李男本身就患有心腦血管疾病,加上感冒吃了藥,兩個因素共同作用導致了意外的發生。醫生也提醒,除了最常見的感冒藥,世界衛生組織曾列出七大類服用後可能影響安全駕駛的藥品,包括抗組胺藥、抗抑鬱焦慮類藥、鎮靜催眠類藥、解熱鎮痛藥、抗高血壓藥、抗癲癇藥、降血糖類藥。
這些藥品大多對中樞神經或是血糖造成一定的影響,從而影響駕駛者的身體和精神狀況。對此醫生建議,病人在就診時可向醫生表明需要駕駛,醫生可以在開藥時盡量尋找替代的藥物。
有藥劑師指出開車前四小時吃藥,或者吃藥後六小時開車為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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