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嚇法官案】五旬裝修工人3項控罪表證成立

2018-08-30 15:24

法官蘇文隆裁定被告余祖林(小圖)3項控罪表證成立。 資料圖片
法官蘇文隆裁定被告余祖林(小圖)3項控罪表證成立。 資料圖片

五旬裝修工人去年於高院以刀恐嚇陳嘉信法官一案於今午續審,被告挑戰控罪的合法性不被接納,暫委法官蘇文隆裁定被告3項控罪表證成立,法庭按被告要求將案件押後半小時,予被告熟讀口供再自辯。

被告余祖林因威嚇法官一事分別被控刑事恐嚇、藏有攻擊性武器及刑事毀壞罪,余指自己並無意圖及理由去恐嚇陳官,當初是區域法院的李樹旭法官判他敗訴,「要恐嚇也應去恐嚇他」,又指律政司的高律師在高院搶其檔案目錄表,自己亦沒有恐嚇他,亦沒說半句不恭敬的話,故根本沒理由去恐嚇陳官。就第二項控罪而言,余指菜刀是案發前其妻子令他去買,因家裡的菜刀不夠鋒利,是用以切菜,「怎能告有攻擊性武器?」,而余對第三項刑事毀壞控罪並無爭議,指自己確有用刀在桌上拍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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