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硤尾氣爆】官斥消防裝備配戴指引混亂 「寫又一套主管做又一套」

2018-08-28 12:11

證人林旭坤。 記者黎嘉怡攝
證人林旭坤。 記者黎嘉怡攝

2014年發生的石硤尾美映樓煤氣大爆炸,死因庭就消防總隊目梁國基死因繼續展開聆訊,死因裁判官黃偉權對於消防局裝備配戴指引,指「寫又一套,主管做又一套,訓練又一套」,質疑事發現場應根據那一套。

在事發時任高級消防區長的林旭坤供稱消防員在到達現場前需穿戴完整消防裝備,被問及頭套與BA呼吸器的使用指引,林稱頭套需戴在頸上,當需要時可即時戴上頭,確保行動保持效率,亦指不接受將頭套放在袋。林稱當消防員覺得自己在風險高的情況亦可自行配戴。裁判官即指消防員「做多就無問題,做少最低限度須頭套掛頸」。其後亦問及為何事發前消防員沒有穿戴完整裝備,林回答現場主管按現場風險後決定,裁判官即指裝備穿戴指引彈性,可由主管在現場決定。另指「若主管發出錯誤決定,主管負責」。林認同。

裁判官對於何時配戴頭套及呼吸器,稱「感到混亂」,又質疑指引效力及是否有不足之處,裁判官稱消防員可不依指引辦事,在現場跟從主管的決定。林指一般性指引文件,難以預測事發現場的不確定性。

法庭記者:黎嘉怡

證人林旭坤。 記者黎嘉怡攝
證人林旭坤。 記者黎嘉怡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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