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落馬縣長法院外自焚

2018-08-10 23:09

周仲明在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門口自焚。資料圖片
周仲明在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門口自焚。資料圖片

四川發生前官員自焚事件!四川省眉山市公安消息稱,下午3時許,一男子在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門口,在自己身上澆上汽油將自己燒傷。警方迅速處置,已將其送醫救治,目前無生命危險。目前調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經查,該男子叫周仲明,現年66歲,1993年起曾任眉山市轄下洪雅縣的縣長,2001年因貪污、濫用職權罪被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0年。
據《檢察日報》2001年8月報道:周仲明在任職縣長期間曾以到綿陽拆借資金需要為由,通知洪雅縣財政局張某送來現金4萬多元,之後據為己有,又曾經在「縣長基金」中報銷購冷氣費和修理費2萬元。
法院最終以貪污罪判處周仲明有期徒刑10年,並處沒收財產2萬元;以濫用職權罪判處周仲明有期徒刑2年,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0年,並處沒收財產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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