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吞酬勞】張智霖前女經理人罪成 辯方求情:曾捐20萬貴州建校

2018-08-03 12:18

法官認為被告梁雅詩不是誠實可靠的證人。右為張智霖早前上庭。資料圖片
法官認為被告梁雅詩不是誠實可靠的證人。右為張智霖早前上庭。資料圖片

藝人張智霖前女經理人梁雅詩涉擅自改3份廣告及代言人合約金額,從而詐騙蕭定一旗下娛樂公司近百萬報酬,今於區域法院被裁定3項欺詐罪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8月17日判刑,以待索取社會福利調查報告,以决定年僅5歲女兒的撫養權,期間被告需還柙予懲教署看管。

祁士偉法官指被告梁雅詩被盤問時被質疑指,她在明知涉案Ogawa代言人合約銀碼為480萬元時,卻虛假地向張智霖指銀碼為388萬元,被告當時多次表示「唔記得」,更稱「差價係92萬,但同Ogawa有咩關係」,但法官認為92萬正好是真假合約差價,被告亦在假合約及假發票上簽署,又曾在律師的見證下,在其向蕭定一及張智霖於Whatsapp道歉訊息的影印本上簽署作實,故認為她不是誠實可靠的證人,她的證供亦不被接納。

法官亦指蕭定一及張智霖沒有原因去誤導法庭,只是單純地重述他們倆所知的事實,故均是誠實可靠的證人。被告誘使永霸投資有限公司把3份假合約信以為真,令永霸及張智霖蒙受損失,亦令被告獲益最少92萬元,而且相信被告被蕭定一及張智發現私改合約後,害怕他們再找到其他真假合約金額有出入,便通知另一已簽約的公司P&G毋須付餘下款項。法官故裁定被告在知情的情況下遞交假合約,試圖欺騙永霸並令永霸有潛在損失危機。

辯方蔡維邦資深大律師為被告求情時指出,被告在警方蒐集證據的4年間,不斷自我增值,曾參與多個護士課程並考獲證書。另外被告作為家庭支柱,丈夫為中港司機,需經常往返中港工作,收入不穩,育有5歲女兒及照顧年邁母親,身兼數職。辯方呈上數封來自被告前同事及友人的求情信,內容均指出被告勤奮工作,為人善良隨和,樂於助人,亦曾捐出20萬在貴州興建學校,參與多個慈善活動。此外,辯方指涉案金額92萬相比起同類案件屬較少數目,更枉論多年間的通脹率。辯方亦希望法庭考慮被告在審訊前承認部分案情,大大加快節省法庭時間。

法庭記者:劉曉曦、黎嘉怡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