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331次偷拍裙底27歲警認罪 官:當值期間犯案判社服令不合適

2018-07-30 14:27

27歲警兩次偷拍裙底認罪候判。資料圖片
27歲警兩次偷拍裙底認罪候判。資料圖片

27歲警員於去年7月至10月期間,因先後偷拍不同女士的裙底照達311次而被控一項有違公德行為罪及19項不誠實使用電腦罪,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承認全部控罪,暫委裁判官劉淑嫻將案件押至8月13日,以待被告的背景報告再作判刑,被告需還柙候刑。

案情指,被告朱灝立於去年10月在旺角地鐵站以其iPhone 6 Plus 偷拍一名正乘電梯向上行的女子X的裙底,以及在油麻地警署當值期間偷拍一名女同事的裙底。警方其後在其手機中搜出相片1,628張及影片290段,朱於案發期間曾先後311次在不同地方拍攝不同女事主的裙底照或影片,在部分相片中事主的相貌清晰可見。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在家庭、經濟、感情及工作方面於案發前出現翻天覆地的變化,為被告帶來很大的衝擊,亦援引被告的心理報告,指被告因此有嚴重的抑鬱症,未能有效控制其於衝動下作出的反社會行為,故望裁判官在量刑時亦考慮被告背景,強調被告與同類案件的犯案人不同,亦非知法犯法的警員,其需要面對的是其抑鬱症病情。

劉官指,因案情嚴重,慮及社會對被告的作為的厭惡性,加上被告的行為涉及不同女性,被告更在當值期間犯案,故判以社會服務令並不合適。她續指,需要獲取被告的背景報告以作出判刑,故將案件押後兩星期至8月13日再審。

法庭記者:呂綺雯

建立時間:1151
更新時間: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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