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歲落馬洲入境男子走私私煙 判囚4個月

2018-07-23 19:39

33歲男旅客前日抵港時被海關人員揭發走私私煙被捕,今判囚4個月。資料圖片
33歲男旅客前日抵港時被海關人員揭發走私私煙被捕,今判囚4個月。資料圖片

33歲男旅客前日(21日)抵港時被海關人員揭發走私私煙被捕,他今(23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管有應課稅品罪成,判囚4個月。
海關前日(21日)在落馬洲管制站截查一名抵港男子,並在其行李箱和背囊檢獲約17800支懷疑私煙,估計市值約4.8萬元,應課稅值約3.4萬元。被捕的33歲男子被落案控以管有應課稅品的罪名,今於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被判處監禁4個月。
根據《應課稅品條例》,任何人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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