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校偷拍案】第三被告稱只負責「睇水」 求情稱已在美展新生活

2018-07-23 12:06

名校偷拍案,第三被告稱只負責「睇水」。資料圖片
名校偷拍案,第三被告稱只負責「睇水」。資料圖片

名校偷拍案早前已認罪的第三被告,今於東區裁判法院少年庭再提堂。辯方在庭上呈上多封由老師及家人撰寫的求情信,指被告性格容易受人影響,當時未能認知事情的嚴重性,已經知錯及有悔意,被告現已在美國展開新生活。案件押後至下月10日,以索取感化、心理及社會福利官報告。

年約16歲的第三被告承認兩項不誠實串謀取用電腦罪,今日由家人陪同出席聆訊。辯方求情時指被告的性格服從性高容易受朋輩影響,當時只是負責「睇水」等並不是主謀,被告的求情信中亦提到若他得悉事情的嚴重性,定會阻止其他人,會對自己的過失負上責任。校長、老師及社工的求情信的評價正面,指被告品行優良,並對自己的行為有悔意。

被告早於今年1月3日已經認罪,去年在學校被老師問話時也有承認,被停學後在家中自習其後到美國留學,現在成績不俗並已融入當地生活。辯方強調被告早認罪沒有浪費法庭時間,並且真誠有悔意,希望裁判官林子勤能用一個不留案底的判刑方法,讓被告可以再次展開新生活。

林官表示會考慮用不留案底的方式判決,惟被告現正外國留學,社會福利官可能不推薦判處兒童保護令,但此情況下可能需要留案底,辯方表示會再就兒童保護令與社會福利官討論。

法庭記者:陳婉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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