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展須分擔23居屋維修費 僅3屋苑知情穗禾苑白付千萬

2018-07-08 16:08

在23個設分攤比例契諾的屋苑裏,以沙田穗禾苑的分攤比率最高。資料圖片
在23個設分攤比例契諾的屋苑裏,以沙田穗禾苑的分攤比率最高。資料圖片

房委會2005年將180項停車場及零售設施分拆出售予領匯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現稱領展),但一直無公開交易文件,令外界難以監察。傳真社取得當年雙方簽訂的《買賣協議》,發現協議中的「分攤比率契諾」規定,領展及其後買家須攤分23個居屋公用地方的管理和維修費,比例由6%至近一半不等。

但傳真社向各屋苑管業處查詢後發現,只有青衣青華苑、美孚賢麗苑及屯門新圍苑3屋苑知悉此契諾,按分攤比率向領展索取相關費用,有沙田屋苑因業主不知情,為領展多付千萬元維修費。負責執行契諾的房委會未有回應如何履行責任、監察領展遵守契諾。

在23個設分攤比例契諾的屋苑裏,以沙田穗禾苑的分攤比率最高。穗禾苑於2013年進行造價逾2300萬元的地底供水喉管工程時,業主立法案團及領匯並無按契諾要求攤分維修費用,反而以「用水量」去釐定支付比例。

關注穗禾苑維修問題的法會議員楊岳橋指,根據穗禾苑的情況,維修時小業主需要承擔50.8%,其餘的49.2%是房委會或其後買家承擔,當年未按此比例攤分,對小業主不公,「當年不是用這種方法去計算,是以用水量去計算,居民當然用最多的水,最後推算出來的費用是居民要承擔九成,小業主變相多付1000萬元的費用。」

傳真社向領展查詢公司為何沒有按照契諾要求支付地底供水喉管工程的維修費用。領展指,公司一直遵守相關地契及契约條款,營運旗下物業,又指工程由業主立案法團主導,並由法團委聘之獨立顧問負責工程設計、招標及提供顧問等服務,「該獨立顧問計算工程費用攤分比率,並經業主周年大會議決通過」,公司已按照決議支付應繳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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