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視前主播分手後放售聯名物業 舊愛入稟求交易無效

2018-06-20 11:46

章佳強(左)入稟控告前女友、曾任亞視新聞主播的李岸杰。資料圖片/ fb圖片
章佳強(左)入稟控告前女友、曾任亞視新聞主播的李岸杰。資料圖片/ fb圖片

曾任亞州電視財經節目主持兼監製的章佳強入稟高等法院控告前女友、曾任亞視新聞主播的李岸杰,指對方於今年5月擅自放售2人共同持有的大埔富善街唐樓物業。章要求法庭宣布李出售物業的交易無效,並下令李交出一切物業放租的收益。

原告人章佳強於2010年初一次記者會上認識被告人李岸杰,當時章為亞視記者,而李仍然在大學讀書。2人於同年墮入愛河,並由被告父親代為租用上環一個單位,以便他們同居,其後被告畢業並當上亞視主播。

2人於翌年以224萬元聯名購入粉嶺名都一個400呎單位,惟2人認為單位太細,遂購入大埔滘翡翠花園一個千呎單位自住,並將粉嶺單位放租。

直至2014年3月,2人決定分手,並以308萬放售粉嶺單位,但他們又於3個多月後復合。由於出售粉嶺單位的交易尚未完成,2人決定以交易收益另外購入大埔富善街一個唐樓單位,以便放租賺錢。

2人於同年10月再度分手,他們達成共識會將富善街單位出售,一切收益由2人平分。被告人於今年3月知會原告人,指她即將要結婚,希望出售富善街單位以便她買入新屋,但2人未能定出合適價錢。直至5月份,被告人將該單位以255萬元放售,事前並無知會原告人,原告人至土地註冊處登記有變才發現交易。

法庭記者:黃梓生

李岸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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