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今日】「先收錢後救人」惹爭議 伊院道歉並退款

2018-06-14 08:20

王珮父母情急下先為女兒付藥款,但不滿醫院要先收費。資料圖片
王珮父母情急下先為女兒付藥款,但不滿醫院要先收費。資料圖片

醫管局其中一項核心價值是「以人為先」,但伊利沙伯醫院2009年6月竟出現「先收錢,後救人」的情況,直至當年今日,伊院向傷者和家屬致歉,並退回款項。
事源當年6月12日晚,旺角發生造成2死8傷小巴意外,其中一名女傷者王珮情況危殆,被送往伊利沙伯醫院搶救。鑑於王珮流血不止,院方建議使用當時未註冊的止血針Novo Seven,但要求家人先支付逾2萬元藥費,王家人情急下付款,但不滿醫院要先收費。
事件揭發後,伊院向患者和家屬致歉,並向其家人退款。當時患者仍危殆,需進行手術。時任伊院行政總裁蘇利民亦向該傷者及其家人致以慰問及關懷,並向市民保證醫管局首要任務是救治病人及傷者的生命,不論其財政狀況。
醫管局當時承認,向非血友病人處方該藥時,各醫院是否收費有不統一問題。蘇利民亦承認事件反映當時制度存灰色地帶,有需要進一步改善,確保病人或傷者在性命危殆的緊急情況下,能獲得有助治療的藥物,而毋須額外付費。

旺角大車禍女傷者王珮自購藥物發票。資料圖片
旺角大車禍女傷者王珮自購藥物發票。資料圖片
伊院事後向傷者和家屬致歉,並退回款項。資料圖片
伊院事後向傷者和家屬致歉,並退回款項。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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