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換生孫安佐認恐怖威脅罪 或月底前遣返台灣
2018-06-05 11:13
經控辯雙方協商,台灣交換生孫安佐就恐怖威脅罪認罪,控方則撤銷持有犯罪工具意圖犯案的罪名。法官認為,孫安佐持有武器可造成傷害,至少應服刑4個月,並同意由聯邦機關接管本案,孫安佐早前已被扣押70天,因此不需要繼續在賓夕法尼亞州監獄服刑,可立即啟動遣返程序,因此孫安佐不必在賓夕法尼亞州監獄服完刑期。之後可以轉交移民局,啟動遣返程序,而他的簽證有效期剛好至本月底,估計最快月底可以回台。
據悉狄鶯和孫鵬均有出席旁聽,孫鵬則對法官表示,其子幼稚和不懂事,又稱夫妻兩人都希望盡快返台。孫安佐則於庭上回答律師問題,一樣表示希望自己能盡快返台。孫安佐辯護律師凱勒(Robert Keller)表示,上述結果「很合理」,但聯邦機關仍可能對孫安佐以非美國公民身分持有武器提出檢控,希望能在6月底前完成後續處理,讓孫安佐遣返回台。
孫安佐於今年3月向同學揚言「5月1日不要來學校,因為我要在學校開槍掃射」,事後稱只是開玩笑。孫被美國警方拘捕後,承認曾買槍及揚言槍擊,其後被控恐怖威脅罪。警方在4月初從他的寄宿家庭起出大量手槍、十字弓和超過1600發子彈,控方隨後加控孫安佐持有犯罪工具並意圖犯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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