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拖3年註冊才驚悉6年前「被結婚」 武漢女疑跌身份證惹麻煩

2018-05-30 11:49

結婚本是開心事,但湖北武漢一對情侶註冊結婚當日,女友竟被告知6年前已在四川結婚,但她稱從未到過四川。這對小情侶最後要到四川當局求助,惟有關部門指要「離婚」需經法律程序。
未註冊結婚已四處奔波的小情侶金先生和陳女士,曾是同事關係,相戀3年後決定結婚。兩人上月16日決定去註冊,但當日工作人員向他們表示,陳女士早在2012年於四川眉山市仁壽縣與一位姓干男子登記結婚,兩人聽罷大感詫異,陳女士稱未曾去過四川仁壽縣,但她醒起曾在2011年丟失身份證,後來及時補辦。
陳女士當日報警求助,但當地警方通過公安系統查詢,陳女士還是未婚狀態,建議兩人尋找民政部門協助。兩人為了查個究竟,特意到四川仁壽縣翻查記錄。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資料顯示,干先生和陳女士於2012年辦理婚姻註冊時,當時所提供的身份證、戶口本均與陳女士本人一致,但結婚登記照上的不是陳女士本人。
陳女士後來在仁壽縣報警求助,干先生得知後亦前來處理事件。他表示,當年與他結婚的女子自稱姓夏,但兩人去年年初離婚後沒有聯絡。前妻曾為其身份證顯示是陳某解釋,指自己是被領養,以前是以陳某的名字登記,因此干先生沒有再懷疑,兩人於是結婚。干先生對耽誤陳女士的婚事,大感抱歉。
至日前,仁壽縣民政局的法律顧問聯絡陳女士,稱當局願意就她反映的問題提供協助。但根據條例,陳女士的情況只能由人民法院撤銷,民政部門若自行撤銷,並無法律依據,建議她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該結婚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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