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維護愛女刺傷女兒男友 兩人結婚父涉傷人被判刑

2018-05-16 12:39

雲南一位愛女深切的父親,眼見女兒與男友因感情糾紛發生衝突,遂用刀刺傷男友以維護女兒。事後兩個月,女兒與男友結婚,父親卻因故意傷害罪被判囚兩年,緩刑兩年。
涉案父親姓劉,65歲。其女兒與鄰居韓男早年發展成情侶,惟兩人經常發生不和,有時甚至大打出手。劉父曾多次勸女兒分手,但女兒沒有理會,兩人繼續來往。去年8月3日,劉女與韓男發生口角,劉父到場勸解,並要求韓男與女兒分手。韓男答允,但要求劉父給他60萬元人民幣。雙方情緒激動,劉女打算報警,被韓男阻止。劉父怕女兒受傷,於是拉着韓男,卻被韓男掐頸反擊。劉父情急下用防身用的刀,刺向韓男腹部和背部。
劉女報警,韓男送院後被定為二級重傷。但事情未有令兩人結束情侶關係,他們甚至在兩個多月後領結婚證。而劉父則被控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重傷,法院上月開庭審理案件,鑒於劉父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並支付受害人的醫療費和取得諒解,法院日前終依法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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