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富豪吳立勝賄賂聯合國高官被判入獄4年 准以3.9億元保釋

2018-05-12 10:54

在美國被控行賄聯合國高官及洗黑錢等罪名的澳門億萬富豪兼前政協委員吳立勝(Ng Lap Seng),去年7月被裁定罪名成立,周五被法官判處入獄4年,獲准以5000萬美元(約3.9億港元)保釋。曼克頓地方法院法官布羅德里克還下令充公他150萬美元(約1170萬港元)財產及支付100萬美元(約780萬港元)罰款。
69歲的吳立勝聞判時木無表情,透過傳譯員對法官說他對自己的行為感到後悔。他謂:「我希望就我的所作所為帶來的各種麻煩,向法庭道歉。」
吳立勝2015年被捕後,一直被軟禁在紐約曼克頓一個住宅單位內,接受24小時監視。控方原本要求法官判處他入獄6年。辯方律師提出反建議,把軟禁的時期就當作刑期,馬上把他遣返原地。
法官判刑後,辯方律師馬上為吳立勝提出上訴,並申請保釋,但被法官拒絕,下令他繼續留在那個單位內,直至於7月中向有關當局及監獄報到為止。
案件於去年審訊了4個星期。主控官在庭上指出,吳立勝賄賂多明尼加共和國駐聯合國大使洛倫索超過100萬美元,另外又行賄安提瓜及巴布達駐聯合國大使兼聯合國大會前主席阿什,希望得到他們協助在澳門推動地產項目,興建一幢價值數以十億美元計的會議中心,把澳門打造成為「亞洲日內瓦」,而他則可以揚名立萬及賺取更多財富。那個發展項目其後被拉倒。
洛倫索本來也被控賄賂和洗黑錢罪,後來答應與控方合作,轉作污點證人,出庭指控吳立勝。阿什也被刑事起訴,但他於2016年在家中發生意外,被一個槓鈴壓斷頸死亡。
案件對聯合國的聲譽和形象構成重大打擊。聯合國發表聲明,表示在處理這宗案件的過程中,與美國執法及司法部門充分合作,提供數以千計的文件,並容許本來享有外交豁免權的官員出庭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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