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火燒旅巴26死慘劇 旅巴公司判賠125萬

2018-05-11 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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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一輛載有遼寧遊客團的旅遊巴,在台灣桃園機場附近起火,車上導遊、司機以及遊客共26人全數罹難。旅行團其中一名姓曾受害人家屬向旅遊巴公司索償。台北地方法院判公司賠償新台幣474萬餘元(約125.25萬港元)。
前年7月19日內地一個遼寧旅遊團結束環台之旅,搭旅遊巴前往桃園機場途中,司機蘇明成在車內潑灑汽油縱火,造成車上26人全數死亡。
姓曾被害人的丈夫、子女共3人,向台北地方法院提民事訴訟,指旅遊巴公司明知蘇明成性格偏激,容易危害他人,當他與同車導遊發生嫌隙後,仍讓他繼續駕駛,未盡僱用人的注意責任,要求賠償。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判決書,指旅遊巴公司應盡力了解司機性格、情緒,認為該公司並無考核司機是否勝任駕駛,判旅遊巴公司賠償精神慰撫金、喪葬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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