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兩檢】保安局:法例實施後口岸區揭發案件 歸內地警方處理
2018-05-05 17:07
人民力量陳志全提出,如果内地口岸區在條例實施前發生案件,但在實施後才發現,本港警方能否介入調查。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表示,兩地警方有合作機制,可以到對方境內調查,但不能執法,只能作資料及情報交換,如果案件在實施後發現,就會歸內地處理。
民主黨主席胡志偉問及免遣返聲請程序會有甚麼變化。法律政策專員黃惠沖表示,條例一旦實施後表示,本港入境條例將不會適用於內地口岸區。
工黨議員張超雄質疑,如果內地口岸區發生違反國際公約的行為,香港會否違反國際法。黃惠沖回應指特區不是主權實體,需要政府要與中央商討解決,但強調中央有責任協助令香港不會違反國際法。
胡志偉及尹兆堅、公民黨陳淑莊等8名民主派議員,提出逾30項修正案,包括加入條款、限制內地人員只准執行檢疫及出入境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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