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烈保護法」獲全票通過 醜化抗日烈士將負刑責

2018-04-27 22:13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今午全票表決通過《英雄烈士保護法》,未來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受法律保護,禁止歪曲、醜化、褻瀆、否定英雄烈士的事蹟和精神,宣揚、美化侵略戰爭和侵略行為,否則將依法懲處直至追究刑責。
內地近年多次發生穿「二戰日本軍服」來惡搞的事件,甚至有人刻意到南京抗戰碉堡等地拍照,惹起公憤。除了「精日分子」外,網上也經常出現惡搞紅色經典、烈士事蹟的作品,令創作者及烈士的親屬感到難受,引起輿論不滿。
全國大人常委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研究後認為,要通過加強教育、管理和加大處罰力度,綜合施策處理,結合英雄烈士保護工作,建議有針對性增加規定,「褻瀆英雄烈士事蹟和精神,宣揚、美化侵略戰爭和戰略行為,尋釁滋事,擾亂公共秩序,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英雄烈士保護法》周三 (25日) 被提交「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審議,在27日下午全票表決通過,未來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受法律保護,禁止歪曲、醜化、褻瀆、否定英雄烈士的事蹟和精神,宣揚、美化侵略戰爭和侵略行為,否則將依法懲處直至追究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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