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櫃藏屍案】空姐疑被掐頸失禁 被告驚見無反應「求其擺衣櫃」
2018-04-25 16:09
30歲被告莫俊賢被控於2013年12月4日,在荃灣荃威花園一個單位內,謀殺26歲港龍空姐陳曼儀。被告於2016年被捕後向警方承認殺人藏屍,說:「我知佢有男朋友,火遮眼咪捻死佢囉。」
被告指自己與死者拍拖近一年,2人本來算是恩愛。2013年1月尾左右,被告發現死者與一名機師相好,2人因此爭執。此後,死者又見到被告似乎與另一名女子透過WhatsApp互發短訊,2人再起爭執。他們於10月左右同意先過一段「冷靜期」,再決定如何發展。被告稱2人於案發時仍未分手。
被告續稱,案發當日他本來約好死者到她家中取回一些衣物,他亦想趁此時與死者「箍煲」。他當日約1時到達後按鐘,死者開門接應,當時家裡無其他人。被告約半小時後「箍煲」成功,死者便致電航空公司請假,以便2人同度晚餐。警員質問被告:「你知佢番工,你又上去?」被告指死者叫他在案發當日上樓,他卻不知道死者的工作更表如何。
其後2人到死者房間找被告衣物,期間死者離開房間往洗手間去。此時死者電話響起,被告發現死者已結識另一名男子,因此拾起她的手機查看。死者見狀上前嘗試搶回手機不果,被告則蹲下繼續掃查她的手機,又問死者:「點解你要呃我?」他其後便將死者按在地上,並且緊掐她的頸項,直至死者失禁,被告感覺地上有一灘水才放手。
他見十多分鐘搶救後死者都無反應,當下「無反應,呆咗,好驚」,之後將她「求其擺入衣櫃處理」,又隨便以雜物遮蓋她,並爭取時間逃走。
事後被告回家收拾片刻,便於同日晚上經皇岡到內地。他吃過飯後打算回港自首,乘車走到旺角警署前卻又不敢,便在旺角找了一間賓館獨自過夜。他之後2日嘗找朋友傾訴,並於12月7日取去父母10多萬現金,就再次經皇岡離港,在內地定居直至3年後被捕。
被告最後說殺人後自己得到解脫,卻因「 一時衝動傷害咗一條人命」而後悔,他又哽咽稱「都唔知點樣面對佢屋企人」。
案件明早續審。
法庭記者:黃梓生
關鍵字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