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案】明早進行上訴聆訊 安排24個記者位

2018-04-24 15:37

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於去年2月中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被判囚20個月,曾蔭權服刑兩個月後,獲准保釋,上訴案將於明天聆訊,交由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及麥機智及法官彭偉昌處理。司法機構將於明早9時15分派籌給傳媒記者、庭内共安排24個記者位。

據悉,曾蔭權提出多個上訴理據,包括原審法官就曾蔭權有否犯案動機的元素,以及涉及重大的法律元素,均錯誤引導陪審員,以及未有向陪審員提供足夠的法律指引,令致陪審員作出錯誤及不妥當的裁決結果,故要求上訴庭推翻定罪的裁決。

法庭記者:徐曉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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