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搶客】「同股不同權」諮詢結果下周二公布 4月30日申請

2018-04-20 10:08

港交所2月時公布吸引創新企業來港上市的三項措施,其中「同股不同權」受市場關注。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今早表示,同股不同權諮詢結果及規則,將於下周二收市後發放,並於4月30日接受申請。
港交所去年已拍板引入同股不同權制度,而2月時則公布具體方案,並諮詢市場意見。原本計畫諮詢為期兩個月,不過最終諮詢期縮減至只有一個月,並且在公布諮詢結果之後立即接受申請,進度快了兩個月。
按照港交所的方案,同股不同權制度的受益人必須對公司發展有重要貢獻,如果他們過身、出讓股權或者不再出任董事,額外投票權便會失效。
至於創新企業的定義,港交所方案中亦沒有具體列明,預料下周公布諮詢總結之時,會一併發出指引信讓市場了解。他說如何界定創新企業,難免有主觀成分,但上市科職員都是專業人士,相信不難處理。
過去,科網巨企阿里巴巴有意在港上市,曾研究「同股不同權」,但由於市場反對,所以未有進行,最終阿里巴巴在美國上市。本港現行「同股同權」,旨在對所有股東公平,避免出現少數股東享有較大的投票特權,防範他們濫用權力,為自己的利益而犧牲企業和其他股東的利益。
不過對於創科企業的而言,不少創辦人有意念但缺乏資金,在引進投資者後自己卻變成小股東,但公司的發展仍然主要倚靠這些人物的創意和決策。蘋果創辦人喬布斯的例子更富戲劇性,蘋果大股東曾經踢走喬布斯,結果公司業績每況愈下,最後不得不邀請喬布斯回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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