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男子被冤姦殺鄰居坐25年監 家屬:將向國家索償

2018-04-19 12:32

吉林男子劉忠林被指姦殺鄰居,坐了25年冤獄至前年才獲釋。(網圖)
吉林男子劉忠林被指姦殺鄰居,坐了25年冤獄至前年才獲釋。(網圖)

1990年,吉林省東遼縣凌雲鄉會民村,有村民在耕地發現一具女屍。警方偵查後確認,該屍體的身份是一年前該村失蹤的鄭殿榮。當時22歲的吉林長春男子劉忠林,被指涉嫌故意殺死鄭殿榮,被判處死緩。入獄後,劉忠林一直喊冤,稱因遭受查案警員酷刑對待,才被迫認罪。坐了逾25年冤獄,至前年1月才獲釋。案件於2012年重審,審了差不多6年!日前劉忠林收到通知案件將於周五(20日)宣判,有望得到清白。劉忠林的家屬稱,「99%會宣判無罪,法官只是說依法宣判」,並指如果改判無罪,將會向國家索償。

據內地媒體報導,事源1989年8月8日晚上8時,吉林遼源市東遼縣女村民鄭殿榮失蹤,翌年其屍體在村內的耕地被發現,下身赤裸。縣公安局驗屍時,發現未婚的鄭女懷有身孕,遂將疑犯鎖定為其伴侶。由於鄭女生前經常去劉忠林的家聽錄音機,警方質疑鄭、劉是情侶,於是在1990年10月29日,將當時22歲的劉忠林拘捕。

劉忠林在供詞中,堅決否認強姦鄭殿榮,惟在警方的酷刑逼供下,被迫認罪。遼源市檢察院於1991年審案期間,劉忠林供詞反覆,兩度不承認殺人罪名,後來又認罪。同年6月21日,劉忠林在庭上稱,以前在公安機關被打,才承認殺人,但法院沒有採納其供詞。

至1994年7月11日,遼源市中院判決劉忠林故意殺人罪名成立,並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劉男在獄中喊冤,堅稱「沒有殺人」。2012年3月28日,吉林省高院接納案件再審請求,直到前年1月22日,劉忠林刑滿釋放,此時他48歲。

劉忠林被拘捕前,肢體健全。在拘禁期間,劉男的手腳遭偵查機關虐待,包括用竹籤拮指甲縫、用鐵棒毆打等,導致他十指變形、右腳腳趾截肢。據報,是警方用鐵棒將劉忠林的右腳大拇趾砸斷的,後來腳趾因感染含膿,漸變成骨髓炎壞死,需做截肢手術。

劉忠林的姐夫王貴貞、代理律師張宇鵬周三(18日)上午表示,17日晚已收到吉林省高院關於劉忠林案公開宣判的通知。王貴貞表示,開庭時間定在本周五(20日)上午9時,在吉林省高院116法庭公開宣判。

王貴貞還說,央視節目《法治在線》,還播出了劉忠林的案件,相信99%會宣判無罪,法官只是說依法宣判。

王貴貞指,刑滿釋放2年多以來,劉忠林始終沒法融入社會,坐了25年監,和社會脫節了,到現在都不願意和別人接觸。他知道宣判這個事,今天心情不太好,主要是壓力太大了。

劉忠林的家屬還表示,如果改判無罪,他們將提向國家索償。

劉忠林遭受嚴刑逼供,雙手十指指甲壞死。(網圖)
劉忠林遭受嚴刑逼供,雙手十指指甲壞死。(網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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