晤錫克教商攜匕首事宜 警倡團體發「會員證」
2018-04-14 14:36
立法會議員張國鈞表示,警方日前與錫克教代表會面,商討攜帶宗教匕首進入公共場所事宜。警方表示,香港法例不視Kirpan匕首是受管制的武器,建議錫克教團體可考慮發出「會員證」供信眾隨身攜帶,讓前線警員容易識別。
就一名錫克教信徒早前攜帶錫克教宗教聖物Kirpan匕首進入勞資審裁處出席聆訊,被法庭保安發現後報警,並遭警方拘捕及帶返警署調查十多個小時後才無條件釋放一事,錫克教團體指警方一直清楚指出Kirpan匕首為宗教用途,並不會被視為武器,因此錫克教信眾可隨身配戴而不違反任何法律。
幫助有關團體的張國鈞表示,事件凸顯警隊前線人員處理有關事件經驗不足,而司法機構亦對少數族裔的宗教和文化缺乏認識,以致發生今次事件。
張國鈞連同民建聯少數族裔委員會主席孔昭華,及青年民建聯主席顏汶羽,本周二邀約本港錫克教代表和警方代表在立法會內進行會面,商討事件。
會面上錫克教代表指出,儘管當事人被扣留十多小時後獲無條件釋放,惟事件經傳媒廣泛報道,特別是當事人被扣上手銬帶署調查,無疑對錫克教的公眾形象造成損害;他們希望警方對前線警員加強內部教育和培訓,並制訂清晰指引,訂明日後如何處理同類事件,以防再次發生這種事件。
警方代表回應表示,在現行香港法例下Kirpan匕首不會被視為武器,因此錫克教徒配戴Kirpan匕首是不會違反香港法律。惟法庭屬於敏感機關,警方接到法庭求助一般會嚴肅處理。他們同意警方在處理這件事的手法上有需要改善的地方,並承諾日後面對同類事件,將會更小心和審慎處理。
警方表示,警隊內部有處理這類事件的指引,未來會加強前線警員處理涉及少數族裔人士案件的訓練。而警方在會面中亦主動建議安排警隊成員拜訪錫克教團體,加深警務人員對錫克文化的了解。
對於錫克教代表在會上要求,警方或政府可否研究發出證明文件,證明他們有權於公眾地方攜帶匕首。對此警方代表回應表示,現行香港法例並不視Kirpan匕首是受管制的武器,因此無法發出豁免牌照;他們另行建議錫克教團體可考慮發出「會員證」供信眾隨身攜帶,讓前線警員容易識別。錫克廟代表同意研究相關建議。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