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原副省長馮新柱嚴重違紀被雙開
2018-03-31 16:10
經查,馮新柱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工作紀律,毫無四個意識,對黨中央關於脫貧攻堅重大決策部署落實不力、消極應付,且利用分管扶貧工作職權謀取私利,與相關人員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的宴請和旅遊,接受公款宴請;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應私營企業主請託,違規選拔任用乾部;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品、禮金;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馮新柱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幹部,依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馮新柱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察委員會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
馮新柱1960年7月出生,陝西洋縣人,198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學歷,高級會計師。歷任銅川市副市長,後升至市長、市委書記,2015年4月任陝西省副省長、黨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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