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父公司批1900萬元工程 湯森路透前經理欺詐罪重囚6年8個月

2018-03-28 16:36

國際新聞通訊社湯森路透香港辦事處前設備主任承認向公司隱瞞自己家族於採購商的利益,令公司多花費逾1,200萬元採購。前設備主任早前被裁定2項欺詐罪成立,今午在區域法院被判囚6年8個月。

法官判刑指,41歲被告林詠安違反公司對他的信任,令自己與父親獲益甚豐,公司卻因此損失慘重。法官認同辯方所指,被告於案發後事業有成,已從案件中更新過來,而辯方在審訊中同意了不少繁鎖證據,省卻審訊時間。但被告多年來欺騙公司,無異於被告偷取公司的錢財,因此判處6年8個月監禁。

法庭記者:黃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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