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公司涉無牌做水光槍 衛生署醫生指麻醉藥超出指標

2018-03-19 13:15

36歲被告歐嘉欣。劉曉曦攝
36歲被告歐嘉欣。劉曉曦攝

位於深水埗的美容公司涉嫌於前年無牌並沒有註冊醫生在場下為顧客進行水光槍美容療程,遭兩名女警放蛇揭發。美容師被控管有第I部毒藥罪及未經註冊執業罪,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控方傳召當日放蛇行動的便衣女警出庭作證。
控方證人女警盧君君(音譯)作供時指,於案發當天喬裝到訪位於深水埗荔枝角道Emma Angel Beauty Concept,假扮購買價值1,999元水光槍美容療程。36歲被告歐嘉欣當天接待該警員並推銷水光槍療程,當時她指水光槍有5個針頭,把精華直接打入皮膚,令肌膚有光澤及彈性。而歐在進行水光槍療程前需使用麻醉藥敷臉10分鐘等待滲透,女警先要求歐在其左手前臂內側測試敏感情況。女警臉上被塗抹麻醉膏後,歐已放入針頭及啟動水光槍機,要「速戰速決」,女警藉辭怕痛拖延水光槍療程,以等候調查隊隊員到場。
警員到場後盧交代發生的情況。同行的衛生署醫生及藥劑師確定其使用的麻醉藥超出一定指標,為第I部毒藥。而醫生亦指有針頭直接刺穿皮膚及把液體注射入皮膚內的美容療程均須醫生進行並監督,並且構成無牌行醫。

法庭記者:劉曉曦

控方證人女警盧君君(音譯)。劉曉曦攝
控方證人女警盧君君(音譯)。劉曉曦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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