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案】警長指黃台仰站電箱講話 馬路上人士推壓警員
2018-03-14 11:40
前年2月仍是警員的黃指案發時本身休假,惟8日傍晚收到指示,留意旺角小販活動及有甚麼團體參與,他遂以便裝到砵蘭街、山東街一帶巡視。晚上約9時20分,黃見到黃台仰和案中第3被告、暱稱「光明」的盧建民在砵蘭街近「瑞興麻雀館」出現。20分鐘後,多名小販從麻雀館後巷出來,食環署人員隨即被身穿藍色外套人士在內的10至20人包圍,其間有人起哄,又大叫「唔歡迎嘅語句」,叫人員「走啦,唔好阻住小販賣嘢」。
晚上約9時50分,黃目睹有的士突然停在砵蘭街「Collect Point」 門外,並聽到有人大叫「車倒人」,群眾隨即湧上馬路包圍的士。其後衝鋒隊及機動部隊隊員增援,嘗試勸喻馬路上人士返回行人路,但的士反被更多人包圍。此時黃台仰站在電箱上以擴音器講話,馬路上人士不聽從警方勸喻指示,更推壓警員。的士於一段時間後才成功後退至山東街離開。
黃續指曾4、5次親眼見過黃台仰主辦及參與示威活動 ,亦曾5、6次親眼見過盧建民參與多個集會,包括3年前「佔中」一週年在俗稱「連儂牆」樓梯附近的活動、同年在旺角西洋菜南街舉行的「反網絡廿三條」論壇及多次旺角「反大媽」活動。黃亦表示因自身崗位職務認識梁天琦和「本土民主前線」,案發當晚亦見到梁在砵蘭街附近出現。
5名被告依次為梁天琦(26歲)、李諾文(21歲)、盧建民(31歲)、林傲軒(23歲)與林倫慶(26歲)。
法庭記者:黃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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