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泰注意】泰海關指攜電子貴重物品 出入境均需申報
2018-03-09 11:27
據公告指,所有旅客如攜帶電子用品,包括手提電腦、攝影機、相機、手錶等,價值超過6,000美元(約4.6萬港元),有可能要繳交稅款。旅客宜先準備能證明物品是屬於自用的照片,供海關人員查驗,否則須依法繳稅。海關指,他們可能在旅客離境時,將其已申報的電子產品序號拍照存檔。
海關公告一出,不少人認為此舉是侵犯私隱。但也有航空公司表示,這「規定」已實施多年,泰國海關總署只是再度發布公告,可能是為了防止旅客逃漏關稅。
泰國海關重申,每名成人可有一條香煙及1公升酒的免稅限額。過去已有旅客在機場範圍內攜帶超過免稅額度的煙酒,被海關查獲並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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