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具條件推CDR 倡修法支持同股不同權

2018-03-08 11:15

全國人大代表、深交所總經理王建軍近日表示,交易所對CDR(可轉換股票存托憑證)已經研究了很長時間,今年來看推出CDR的條件已比較成熟。
另外,今年他向全國人大提交一份名為「關於修改公司法完善雙重股權結構制度供給的議案」,該議案建議修改公司法關於一股一權的規定,將其改為「所持每一相同種類股份有相同表決權」,同時授權國務院制定細化性配套制度。這將有助於解決同股不同權的企業在國內上市的問題。
對於未盈利的新經濟企業能否在A股上市,王建軍表示,現行證券法的表述是「有盈利能力」,而不是指盈利本身。他提到要修訂的是主板IPO辦法和創業板IPO辦法,這會較有迫切性。
近期,吸引新經濟企業在國內上市的呼聲日漸高漲,內地部分證監會高層近日表態,將改革發行上市制度,深化主板和創業板改革,加大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和新模式的支持力度。
王建軍指,衡量一家交易所是否一流,要看這家交易所能否培育偉大企業。他說,據有關數據顯示,在全世界的「獨角獸」企業中,中國佔了三分之二。過去境內市場不具備也沒有條件接納這些企業,但現在市場的深度和廣度都足以容納新經濟企業。(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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