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醫院行人路亂棄醫療廢物 判罰款3萬

2018-03-08 12:49

位於旺角梭椏道的加多利動物醫院,將醫療廢物混雜一般垃圾並非法棄置於行人路,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廢物處置(醫療廢物)(一般)規例》有關棄置醫療廢物的要求,被判罰款30,000元。

環保署人員去年9月的突擊巡查行動,在旺角梭椏道截獲加多利動物醫院將其產生的醫療廢物,包括6個內含動物血液的膠樽及用完的針筒混雜於一般垃圾,隨便棄置於門外行人路。環保署經調查及蒐證後,根據《廢物處置(醫療廢物)(一般)規例》檢控經營該動物醫院的康怡動物醫療有限公司。

環保署發言人表示,署方非常關注有醫療機構違法胡亂棄置醫療廢物的情況。去年,環保署執法人員在不同處所進行了約300次突擊巡查,包括中西醫診所、獸醫診所、化驗所和安老院等。除了今日被定罪的個案,於去年已就4宗非法棄置醫療廢物的個案完成檢控,另有兩宗涉嫌違規個案的檢控工作仍在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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