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司法局傳要求律師不得批評修憲 否則吊銷執照
2018-02-28 16:01
內地網上流傳一份,由湖南冷水江市司法局,於2月26日發給各律師事務所並蓋有公章的公文,題為「關於維護中共中央修改憲法部分內容實施的通知」,要求各律師事務所及律師必須與中共中央保持一致,從2月26日到3月18日不許任何律師在網路、微信、微博等傳播「不良訊息和發表不良言論」。若有相關情況,將對律師事務所處以暫停註冊兩年,同時吊銷律師執業證,且律師5年內不許參與法律服務活動。
早前,網上亦流傳另一份由陝西省法學會於2月1日發出的通知。內容表示,中共中央正在開展修改憲法相關工作,請各省級法學會黨組切實負起責任,要確保法學和法律工作者與中共黨中央保持一致,「不得出現與中央修憲要求不一致的噪音、雜音」。
新華社周日 (25日) 公布中共中央委員會「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建議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序言新增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在憲法第一條寫入「中國共產黨領導」,並刪除中國國家主席與副主席任期限制的規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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