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庭被DQ郭卓堅申司法覆核被駁回 將提上訴
2018-02-28 15:33
法官在判詞中指,郭卓堅並不是香港島選民,亦非參選人或聲稱會參選的人士,沒有資格申請覆核。若批准司法覆核會對3月11日的補選有最壞的影響,而有補選結果後,最直接及迫切受影響的周庭,或10個或以上的選民亦可入稟挑戰,法庭現階段看不到周庭及選民的權利受損。
入稟狀指,鄧如欣於2016年立法會選舉批准同屬眾志的羅冠中(聰)參選,但今次卻不准周庭參選,是行政失當;若第一次已是錯誤容許羅冠忠(聰)參選的話,則是違反就職宣誓「擁護基本法」和行政失當。郭在入稟狀中,更指香港眾志的理念是繼承「我國偉大領袖毛澤東先生的提倡,開國初期要求人民喊「中華人民站起來,要民主專攻,民主自決」」,指香港眾志喊出民主自決「有甚麼錯、犯甚麼法」。即使郭非港島區選民,但郭認為事件關乎公眾利益,要求法庭判決港島地方選區選舉主任鄧如欣剝奪周庭的參選資格是行政失當,或違反就職宣誓。
法庭記者: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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