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宣部副部長魯煒涉嚴重違紀被雙開

2018-02-13 18:47

中紀委網站公布,經中共中央批准,中紀委對中央宣傳部原副部長、中央網信辦原主任魯煒嚴重違紀問題立案審查。
經查,魯煒被指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陽奉陰違、欺騙中央,目無規矩、肆意妄為,妄議中央,干擾中央巡視,野心膨脹,公器私用,不擇手段為個人造勢,品行惡劣、匿名誣告他人,拉幫結派、搞「小圈子」;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群眾紀律,頻繁出入私人會所,大搞特權,作風粗暴、專橫跋扈;違反組織紀律,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以權謀私,收錢斂財;違反工作紀律,對中央關於網信工作的戰略部署搞選擇性執行;以權謀色、毫無廉恥。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魯煒身為黨的高級幹部,理想信念缺失,毫無黨性原則,對黨中央極端不忠誠,「四個意識」個個皆無,「六大紀律」項項違反,是典型的「兩面人」,是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知止,問題嚴重集中,群眾反映強烈,政治問題與經濟問題相互交織的典型,性質十分惡劣、情節特別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魯煒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
魯煒於1960年1月出生,安徽巢湖人。 1978年10月參加工作,碩士學位,曾任記者、新華社副社長、中共北京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北京市副市長;以及中共中央宣傳部副部長等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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