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保姆縱火案 被告莫煥晶一審判死
2018-02-09 10:43
杭州保姆縱火案,今日(9日)早上9時30分在浙江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莫煥晶一審被判死刑,另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盜竊罪,考慮到有自首情節,從輕,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1萬元人民幣,二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
戶主林生斌今早8時50分通過安檢進入法庭。在庭審結束後,林表示:「尊重法庭判決。」按照法律規定,法院一審宣判後,被告人莫煥晶與被害人林生斌分別有10日時間決定是否上訴或要求檢方抗訴。
有死者家屬在網上留言,怒斥被告莫煥晶「謊話連篇,死不悔改」,但家人卻希望這次是最後一次開庭,「善惡終有報」,家屬已經經不起這樣三番五次的折騰。
這宗備受內地關注的案件,發生於去年6月22日凌晨5時左右,浙江杭州藍色錢江小區發生縱火案,造成4人死亡,縱火者為該戶保母莫煥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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