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加索名畫《The Actor》官司 原物主後人提申索敗訴
2018-02-08 19:02
《The Actor》的原主人是萊弗曼 (Paul Leffmann)。他的曾外甥孫女朱克曼 (Laurel Zuckermann) 入稟法院,指萊弗曼於上世紀30年代為了逃避納粹和法西斯統治,被迫以12000美元 (約9.36萬港元) 賤價賣了那幅畫。不過,法官周三裁定,在現行的紐約法例下,無證據證明萊弗曼當年是被迫進行那宗交易,因此沒有合理理據把那幅畫交還給他的後人。
朱克曼的代表律師表示,對這項裁決感到十分失望,打算提出上訴。
大都會藝術博物館發表聲明,指法院的裁決確認該博物館才是那幅畫的「合法擁有者」,但該博物館仍會全面及負責任地,考慮各宗追溯至納粹時期的申索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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